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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食環署公眾骨灰龕申請:流程、資格與龕位種類說明

  • 6月30日
  • 讀畢需時 5 分鐘
恩福 PARADISE 骨灰龕申請宣傳圖,上方印有文字『骨灰龕申請要咩資格?有咩龕位種類?』。插圖呈現三位家屬(一男兩女)背影,正凝望著前方整齊排列骨灰甕的骨灰龕牆。左下角有百合花與蠟燭,右下角帶有恩福標誌,整體設計採用柔和的紫色調。

 

在完成親人的火化安排後,家屬往往需要面對下一步的重要決定——為先人申請合適的骨灰龕位。於香港這個土地資源有限的城市,公眾骨灰龕位由食物環境衞生署(食環署)統一管理,費用相對相宜,因而成為不少家庭的首選。

 

然而,骨灰龕位申請涉及一定程序與文件準備。若能在事前掌握相關要求,有助減少不必要的往返與延誤,亦讓整個安排過程更為順暢,讓家屬在忙碌與哀傷之中,多一分安定。


 

公眾骨灰龕申請:認識食環署轄下骨灰安置所

公眾骨灰龕申請資訊圖表,主題為『認識食環署轄下骨灰安置所』。圖中指出全港共有 18 所靈灰安置所,合共提供大量骨灰龕位。地點分佈於港九新界多個地方,並列舉了粉嶺和合石、東區哥連臣角、屯門曾咀、鑽石山、沙田石門等。底部列出四大特點:政府管理可靠安心、地點多元交通便利、環境清幽莊嚴恬靜、服務為本體貼周到。插圖帶有男女家屬正在閱讀手冊及參觀安置所的溫馨畫面。

食環署轄下的公眾骨灰安置所分布於港九新界多個地點,例如:


  • 粉嶺和合石。

  • 東區哥連臣角。

  • 屯門曾咀。

  • 鑽石山。

  • 近年落成的沙田石門等。

 

全港18所靈灰安置所合共提供大量骨灰龕位,為市民提供長遠而穩定的安放安排。


各安置所的設施與祭祀安排略有不同。部分場地設有「禁香龕位」,即不允許於龕位旁燃點香燭或擺放可燃祭品;而石門靈灰安置所則為全面禁香設施。家屬在選擇骨灰龕位申請時,可按家庭習慣與意願作出合適安排。


骨灰龕位申請費用方面:


  • 公眾骨灰龕位申請由政府訂定收費。

  • 屬現時較為經濟的選擇之一。

 

一般而言,標準骨灰龕位及大型骨灰龕位申請,首20年安放期費用均為數千港元,實際金額會按年度調整,應以食環署最新公布為準。


骨灰龕位申請安放期方面:


  • 現行安排為首次20年。

  • 其後可每10年續期一次。

  • 只要按時辦理並繳付相關費用,龕位可持續使用。

 

建議家屬妥善保存相關文件,並留意續期時間,以免影響日後安排。



公眾骨灰龕申請資格:以先人條件為準

公眾骨灰龕申請資格資訊圖表,主題為『公眾骨灰龕申請資格:以先人條件為準』。圖中詳細列出三種符合資格的先人條件:死亡時為香港居民,並於離世後三個月內在本港政府火葬場完成火化。在離世前二十年內,曾有最少十年為香港居民,而遺骸於香港以外地方火化(須提供相關居港證明及外地火葬證明)。骨殖於香港合法撿拾後,在本港政府火葬場完成火化。 底部備註:以上申請資格以先人條件為準,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。右上角有家屬在骨灰龕牆前拜祭的插圖。

公眾骨灰龕位申請的資格,主要取決於先人的身份及火化安排,而非申請人本身。根據食環署規定,先人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:

 

  • 死亡時為香港居民,並於離世後三個月內在本港政府火葬場完成火化。

  • 在離世前二十年內,曾有最少十年為香港居民,而遺骸於香港以外地方火化(須提供相關居港證明及外地火葬證明)。

  • 骨殖於香港合法撿拾後,在本港政府火葬場完成火化。

 

申請人一般為先人的近親或負責辦理後事的人士,並無特別資格限制。若同時申請安放多位先人骨灰,則需提交彼此之間的關係證明(如結婚證書、出生證明書等);如未能提供,亦可透過宣誓方式處理。

 

需要特別留意,如先人在香港以外地區火化,必需備妥當地合法火葬證明,以及能證明其曾為香港居民的文件。建議在遞交骨灰龕位申請前,先向食環署查詢文件是否齊備,以減少不必要的延誤。



公眾骨灰龕申請方式:三種渠道靈活選擇


食環署提供多種骨灰龕位申請途徑,讓家屬可按實際情況選擇最合適的方法:

 

  1. Step 1 取得骨灰龕位申請表格:

     

    可於食環署網站下載,或透過「墳場及火葬場服務平台」取得;亦可親身到相關辦事處或民政諮詢中心,索取骨灰龕位申請表,或致電熱線安排傳真。

     

  2. Step 2 填寫骨灰龕位申請及準備文件:

     

    家屬可選擇網上填寫骨灰龕位申請表格,並按指示上傳文件。網上骨灰龕位申請程序相對簡便,中籤後亦可透過網上系統完成繳費及文件核對。

     

  3. Step 3 遞交申請:

     

    投遞箱遞交骨灰龕位申請紙本表格或郵寄方式提交。食環署建議優先選用網上申請,以避免郵遞延誤並更快收到確認回條。

     

一般骨灰龕位申請所需文件包括:

 

  •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。

  • 每位先人的香港身份證副本。

  • 每位先人的「領取骨灰許可證」、「火葬證明書」或「遷移或撿拾骨殖許可證」副本。

  • 如同時申請安放兩位或以上先人需關係證明文件(例如結婚證書、出生證明書等)。

 

實際骨灰龕位申請所需文件會因個案而異,應以食環署最新要求為準。

 

如家屬已預約火化時段但尚未完成火化,亦可先憑相關收據提交骨灰龕位申請,並於稍後補交文件,無需延遲整體安排。

 


公眾骨灰龕申請:龕位種類與選擇

公眾骨灰龕申請資訊圖表,主題為『龕位種類與選擇』。圖中以表格對比兩種龕位類別:標準龕位: 設計容量可容納兩位或以上先人骨灰,需要一位先人資料,適合個人或小型家庭。大型龕位: 設計容量可容納四位或以上先人骨灰,需要三位先人資料,適合家庭合葬。 底部提示:申請前請考慮家庭需要,選擇合適的龕位類別。背景帶有現代室內客廳與骨灰安置所牆面的紫色調插圖。

 

現時公眾骨灰龕位主要分為兩類:

 

龕位類別

設計容量

所需先人資料

適合情況

標準龕位

可容納兩位或以上先人骨灰

一位先人資料

個人或小型家庭

大型龕位

可容納四位或以上先人骨灰

三位先人資料

家庭合葬

 

此外,部分安置所設有禁香與非禁香龕位。若家屬有燃點香燭的習慣,宜選擇非禁香龕位;如傾向簡約祭祀方式,禁香龕位亦為合適選擇。建議家人之間預先溝通,共同作出決定。


在整個骨灰龕位申請與安排過程中,難免會面對各種細節與選擇。若能及早了解相關程序與要求,有助減輕處理上的壓力,亦讓家屬能更專注於陪伴與懷念先人,為這段歷程多添一份平穩與安心。

 


FAQ

視乎申請的安置所類型。年度綜合編配(如和合石、哥連臣角、石門)以抽籤決定,由申請到獲通知結果一般需時數個月;曾咀靈灰安置所設有每月約1,700個龕位供申請,地點較偏遠,一般基本上無需長時間輪候。重用龕位已停止接受新申請,現有輪候冊的申請人等候時間視乎個別情況,可能較長。實際安排以食環署最新公布及個案情況為準。

可以。若先人在緊接其死亡前的二十年內,有最少十年為香港居民,而其遺骸是在香港以外地方火化,一般符合申請資格,但需提交有效的合法居港文件及外地合法火葬場發出的火葬證明。實際文件要求以食環署最新規定及個別個案為準,建議事前向食環署查詢確認。

可以。標準龕位可容納兩位或以上先人骨灰,大型龕位則可容納四位或以上先人骨灰。食環署亦設有加放骨灰的申請安排,惟加放的先人需與原有先人具備近親或密切關係,並需向食環署辦理相關申請手續及提交關係證明。
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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